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的情形
2023-08-21 02:26:14 来源:问法网
一、
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的情形
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的情形如下: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
二、胎儿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
胎儿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即指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制度,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找法网提醒,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三、胎儿民事权利能力的内涵
找法网提醒,胎儿民事权利能力主要具有以下内涵:
1.其并非已为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
2.其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两个方面。
3.其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
4.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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