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送达的方式有哪些种类
2023-08-28 10:19:48 来源:问法
一、刑事送达的方式有哪些种类
1.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
【资料图】
2.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的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达的一种方式。
4.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公安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件挂号邮寄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邮寄送达一般是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采用的送达方式。其程序是,公安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件、送达回证挂号邮寄给收件人,收件人签收挂号邮寄的诉讼文件后即认为已经送达。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日期为送达的日期。
5.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对特殊的收件人由有关部门转交诉讼文件的送达方式。
二、刑事案件收到起诉书后多久开庭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案件收到起诉书后多久开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三、刑事起诉书副本送达时间
刑事公诉案件中,法院应在开庭十日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法条可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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