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乐亭:“妇女调解微家”巧断家务事
2023-09-01 11:32:28 来源:唐山长安网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矛盾纠纷往往比较复杂,不是一纸判决书就能解决的,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近年来,针对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易引发刑事案件的实际,唐山市乐亭县闫各庄镇积极探索“妇联+法庭”解纷工作法,以镇村妇联干部、女法官、巾帼志愿者为主要成员,组成“妇女调解微家”,充分发挥妇女在化解各类婚恋家庭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深入开展“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活动,为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基层平安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资料图)
谱好前奏,防早化小铆原点
家事案件类型复杂,不仅仅局限于婚姻案件,还包括抚养、赡养、继承等各类涉及家庭矛盾的案件,每个案件都有规定的时限,承办法官想要在短时间内全面了解当事人各方面真实情况十分困难,因此,多元化的调解方式在家事案件中极其重要。
闫各庄镇“妇女调解微家”以村妇女主任兼职调查和法官释法为主线,从镇村两级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中选出12名优秀妇女干部作为专职调解员,其余村妇女干部作为兼职调解员,制作调解员花名册,由镇妇联主任、法庭法官担任调解微家主任、副主任,形成“女法官+妇联干部”新型婚恋家庭纠纷调解队伍,搭建起“妇女调解微家”主架构。她们本身就从事群众工作,对于民情风俗等有更清晰的了解。在她们的帮助下,承办法官能够更快更全面地掌握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从而从法理、人情、伦理、习俗等方面探寻当事人矛盾根源,寻求解决对策。
“妇女调解微家”把握婚恋家庭矛盾形成规律,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依托镇村妇联活动阵地作为基本场所,明确工作职责和受理规范,根据需要随时组建专兼职人员结合的调解组,为基层群众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服务。
“妇女调解微家”建立了家事信息微信群,由所有行政村的妇女干部、巾帼法律明白人、巾帼志愿者担任信息员,坚持“户户进、人人访”,每周3次开展婚恋家庭纠纷摸底排查,确保随时掌握矛盾纠纷基本动态。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以村为单位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妇女调解微家”每周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研判,将矛盾纠纷划分为“紧急”“一般”“轻微”三个等级,形成“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晴雨表”,并根据轻重等级,及时提出跟进对策。2021年以来,先后摸排各类家庭纠纷272起。
针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妇女调解微家”充分发挥自身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提早干预,通过入户“唠嗑式”交流、进微家排解式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剖析矛盾问题根源,提供化解建议,当好群众倾诉问题、排忧解困的贴心人,实现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做到风险隐患“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近两年来,通过“妇女调解微家”发挥前置预防作用,累计防范103起矛盾纠纷的发生。
唱响主曲,解扣化冰提质效
“妇女调解微家”着眼婚恋家庭矛盾,对症下药,全力做到案结事了。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妇女调解微家”从营造氛围入手,以平等、温馨、关怀为主基调,根据事件性质,分别设置圆形调解桌、儿童休息区、家事文化墙等饱含温情的场景,让当事人在暖意的感染中,潜移默化降低彼此对立情绪。特别针对夫妻诉求离婚案件,“妇女调解微家”调解组专门找来当事人过去的生活照片、录像和短视频等资料,在调解中适时播放,帮助双方寻找真情记忆、重拾感情纽带,消解彼此敌意和对抗,提高调解成效。
2022年12月,张某、杨某在离婚案件中,因分割存款、房屋、汽车、出租费用等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产生纠纷。“妇女调解微家”迅速召集当事人坐在一起,从讲述身边相似案例入手,引导其以互谅互让方式解决分歧,最终平息了矛盾纠纷。2021年以来,通过这种形式成功调解家庭离婚纠纷案、再婚纠纷案69起。
在调解过程中,“妇女调解微家”始终倡导“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理念,紧紧围绕提升调解成效,坚持寓情于法、融法于理,充分运用说服教育靠耐心、排忧解难用诚心、平息矛盾凭恒心、评判是非持公心“四心”调解法,积极探索庭前调解重指导、庭审调解重方法、庭后调解重释疑的“三重”模式,通过春风化雨、柔性执法精准化解了一批家事案件。
2022年,年近八旬的李某来到闫各庄镇法庭,要求其子韩某给付赡养费用。法庭了解相关情况后,组织“妇女调解微家”让母子围坐在圆桌旁,对韩某耐心讲解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帮助他们回忆一起生活的经历,韩某倍感惭愧,当庭给付母亲赡养费用13000元。
立足筑牢维护婚恋家庭“防火墙”、守好矛盾纠纷“成讼关”,“妇女调解微家”以法庭为后盾,坚持在非诉调处、诉讼调处“双驱动”上下功夫,在深入开展入户调处、进“家”调处的同时,积极参与诉前调处、诉讼调处,不断拓展调解阵地,打造形成了婚恋家庭综合解纷模式,实现了“为家庭疗伤、为社会减压、促平安和谐”的调解目的。今年以来,闫各庄镇“妇女调解微家”联合县妇联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积案15起。
续写长音,延伸服务佑平安
闫各庄镇“妇女调解微家”突出婚恋家庭矛盾常治长效,着力发挥平安“半边天”作用,始终坚持在多年实践中总结出的“快、诚、活、实”四字调解原则,在实现初步解纷的基础上,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指派本村调解员持续做好调处落实、问题协调、当事人沟通等工作,扎实做好后续协调处置工作,尽心竭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确保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到位。同时,根据不同矛盾纠纷实际,及时关注可能影响调处落实的相关问题,强化案后跟踪指导,积极做好次生矛盾预警防范、疏导化解,固化调解效果。
今年以来,“妇女调解微家”用法言法语、微言微语、调解撤诉方式,成功调解60%以上离婚案件。在处理一起家暴案件中,经调处后,“妇女调解微家”连续开展了1个月的后续入户家访工作,了解掌握当事人丈夫的思想行为动态,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在关注一段时间后,为确保不再发生家暴问题,“妇女调解微家”建议当事人申请安全保护令,有力推动了纠纷的彻底解决。
在原有调解员的基础上,“妇女调解微家”依托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充分整合法庭、妇联、工会、综治等资源力量,推进多样化、多元化调解人才储备,建立与其他部门联动的“微家+”协调解纷机制,构建有专业、有深度的“安全防线”。工作中,“妇女调解微家”通过以案交流、经验讲谈、进家培训等工作制度,积极与其他专业人员强化业务交流沟通,不断提升整体联动能力。近两年来,“妇女调解微家”依托自身优势,借助其他资源力量,实现了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100%。
闫各庄镇“妇女调解微家”组建“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反家庭暴力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送法入校园”“法治宣讲进乡村”等系列宣讲活动,累计开展系列法治宣讲活动8次,现场法律咨询150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8000余份,开展模拟法庭活动4次,积极纾解广大群众心头之“惑”,真正把“妇女调解微家”打造成政策法规的宣传窗、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妇女维权的新平台。
闫各庄镇“妇女调解微家”先后被评为唐山市优秀妇女调解微家、唐山市优秀妇联阵地。闫各庄镇法庭连续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镇三星级平安村创建率85%,连续10年无命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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