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工伤索赔的程序有哪些?工伤请律师的费用谁出?
2023-04-04 15:04:40 来源:法问
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请律师为自己诉讼是最好的办法。在工伤事故的情况中同样也适用,但困扰着大家的问题是,工伤请律师的费用谁出?是自己,亦或是企业或单位?四川洪州律师事务所李青峰律师解析。
【资料图】
一、工伤索赔的程序有哪些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李青峰律师补充:
二、律师收费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所以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如下:
1、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二审阶段
(1)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李青峰律师补充:
三、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的规定
工伤人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否则,由委托人承担律师费。
同时,《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律师对于工伤赔偿案件实行风险代理。该规定考虑的是工伤职工属于弱势群体,采取这样的收费方式,后期胜诉后的高额律师费将会加重工伤职工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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