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怎么成立的
2023-04-25 05:22:19 来源:问法
一、诈骗罪怎么成立的
1.诈骗罪的主体要件
(资料图)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诈骗罪的主观要件
诈骗罪是故意犯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诈骗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了欺骗手段,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就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此外,这种财物,既可以是有形的财产,也可以是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比如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他发票的,也成立诈骗罪。
4.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除此之外,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有的商家做广告,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宣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行为。
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二、诈骗罪起诉标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诈骗罪的起诉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行为,这对于他人的财产安全是一种极大的威胁和隐患,因此一旦触犯相关的罪责的,将会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根据诈骗的金额的不同会有不同的处罚,情节及其恶劣并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的最高将被判处无期徒刑。
三、诈骗罪罪判多少年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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